自从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不少朋友跟笔者咨询有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是企业资产总额五千万以下、公司人数三百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三百万元以下。对于年应纳税经营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一百万元到三百万元的部分,分别减25%、50%。同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还明确起征点月销售额三万元调整到十万元。专家邓老师说,这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合理制定税收政策,把一定的按幅度减免税的权力下放到了省一级政府,给了地方更多的自主权。
笔者有个朋友的公司在南方某城市专做装备设备制造,一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三百万元左右。按照此前的政策,该公司201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三百乘以25%,也就是七十五万元;现在按照新政策,这个三百万分为两部分,一百万乘25%,加上两百万乘50%,一共是125万,再乘以20%的税率,全年需要交纳二十五万,相对于原来需要缴纳的75万来说,整整少了50万。再比如科技型小微企业A,年应纳税所得额240万元。又该怎么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不超过100万部分,用100万的25%乘以20%的税率得出5万,超过100万的部分,用140万的50%乘以税率20%得出14万,共计19万。而以前则是用240万乘以25%,要交60万,整整减41万这么多,可以说新政策相当给力。
*看到这里,对于相关公式是否会灵活运用了呢?对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这个问题是否还有疑问呢?欢迎关注笔者后续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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