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号开始,这个税法开始施行!

联贝财务02022-02-25 09:45:040

新中国小城镇管控工程法令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部缴纳关税、销售税的为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前提依照本条例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公安警察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价格税税款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缴付学期留抵退税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确认确定制度,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机关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 对进口货柜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动、服务、事业单位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价格如下:

1、纳税人位于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境、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3、纳税人所在地没有人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指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运动相关的其他一处,具体地点由省、省市、院辖市确定。

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上具体限于税率计算出来。

第六条 根据基本建设和社会上拓展的必须,国务院对关键性公共基建建设、特殊传统产业和人群以及重大应急面对等作法可以规定减征或者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履行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理,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第八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事关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九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职员违法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案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公开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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