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调整企业(不适用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出错或锈蚀的回应终止目的。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国家企业外汇资讯征求意见装置(北京)步入“企业信息考生”新功能填报相关信息:发表“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依然通过登记的报章声明作废。现将操作流程解答步骤如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页面企业信息填报考虑北京
3.如您有一证通,请选择倍数毕业证书登记,如不用一证通可选择工商译员登录
4.选择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
5.点击去除进行公示作废声明
6.选择留下的营业执照附图或者档案,如全部都是遗失选择正副本,个人资料再行后,选择存放并公示(注:该操作不能恢复原,请您查验论断再进行公示)
7.公示帮助后结果显示如下屏幕
1. 申请补领营业执照的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丢失的核定是登记政府机关为企业提供者的一项越来越简便的付费服务,与传统习俗的公告途径并不一定分歧。如您已选择决定在刊物发布了公告,登记机关会按原方式办理,不要求新的在网站公告。
2. 网上发布丢失公告声明仅限于补领营业执照的业务,如您办理注销业务时营业执照差点丢失,请您尽早选择报纸发布公告方式转载公告,不能选择在网上发布丢失公告声明方式挂失。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