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港新片区高新技术企业 “专精特新”政策内容(一)

联贝财务02022-03-28 11:35:25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重要”以及“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指示精神,实施推进“三个自主”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有关政策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经〔2019〕12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鼓励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企业突破核心技术、填补国际国内空白、增强国际竞争力,助力产业链固链、强链、补链,全面提升发展质量水平,特制定本政策。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高新技术企业 “专精特新”政策内容(一)

为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主营业务符合“4+2+2”重点前沿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企业。

(一)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突破

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技术产品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自主创新能力认定

推荐企业研发创新机构认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新片区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研发创新机构。经评定,给予一次性支持奖励。

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新片区内“专精特新”企业优先推荐进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奖励。

(三)产业能力建设

.支持企业开展成果转化。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将科技成果拥有方等将科技成果许可、转让给新片区内企业(与转让方无关联关系)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拥有方按照该项科技成果实际许可、转让金额的10%给予奖励,*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推进数字化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运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相关技术进行数字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示范应用,经评定列入示范应用类项目支持金额*高为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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