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生效后,公司成立发生了新的变化。主要变化是取消注册资本要求,改变股东出资形式,认购股东出资。新成立的公司应该做验资报告吗?以下是联贝小编对读者相关知识的回答。
新成立的公司需要做验资报告吗?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验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缴纳股份之日起30日内主持公司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由发起人和认股人组成。
发行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日期未足额募集的,或者发行股份缴纳后30日内未召开成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要求发起人按照缴纳的股份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
企业办理验资报告需要以下资料。
1.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被审查单位投资者签署章程;
3.投资者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指定委托代理人的文件,代理人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银行出具的现金支付单、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和银行查询函;
8.被审查单位向投资者出具的收据(注明投资资金);
9.投资者为企业法人的财务报表;
10.投资者签署的被审查单位及其投资者声明。
说明:以上是货币出资所需的信息。
11.实物交接验收证明。价格依据。所有权证明(发票)和实物存放地点的证明;
12.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书、土地红线图及相关允许出资的批准文件;
13.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和投资者对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14.拟设立企业及其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财产转让手续的承诺书;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公司验资问题的回答。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验资。如果读者需要帮助,欢迎来到联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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