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教会你怎么办理分公司变更法人

联贝财务02020-12-25 02:47:130

分公司是公司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产生的分支机构,其实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分公司是不能设置独立的法人的,所以说分公司变更法人并不严谨,应该说的是分公司变更负责人。

分公司负责人的变更并不复杂,首先您需要备齐以下材料: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只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凭总公司提供的新老法人任免的红头文件复印件,到政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企业信息变更表,填好后交给新老法人签字。然后带以上材料以及新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分公司公章到工商局窗口办理变更就可以了。经过审查核准后,领取变更过后的执照就可以了。

如果想要办理的是公司法人变更而不是公司负责人变更的话,就需要让总公司把分公司注销掉,在投资注册一个具有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就可以了,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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