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封关对监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出新的“压力测试”

联贝财务02023-06-05 11:03:150

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已全面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封关运作后即意味着海南全岛成为“境内关外”区域,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由此也对监管和严打进出口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出新的“压力测试”。

针对跨境电商B2C、贸易碎片化和销售线上化等新型贸易特征,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海关以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监管执法为切入点,深入研究、模拟封关运作后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状况,建立起多部门有机衔接、优势互补、联防联控的运行机制。同时,妥善适用“先行禁令”和海关依申请保护的执法模式,实现对涉事双方的平等保护。

该项探索实践为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快速协查机制提供了有益范例,入选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评选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

2021年,某国际品牌相关产品的在华独家授权商走访海南一些销售门店时,发现几家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售卖该品牌产品,遂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举报至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海口海关。

“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的性质较为复杂。一方面,体验店与其处于综合保税区内的仓库属于海关监管场所,其同时也是国内商场,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因此在监管方面存在交叉区域。另一方面,体验店销售产品的溯源比较困难,虚拟店铺、网络销售、快递邮寄等因素都给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带来一定难度。”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谢廷光介绍。

对此,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海关成立联合工作组,密切配合推进该案调查执法。“知识产权部门为侵权认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体系完备、执法队伍无缝衔接,海关边境执法合作多元化、拥有丰富的外贸监管数据,综合发挥各部门优势,最终实现对跨境电商线上线下、展示仓储‘一条龙’快速协查追踪溯源、联合执法达成链条式治理的良好效果。”谢廷光表示。

该案中,商品销售方代理律师表达过顾虑:若因某项有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进行查封,而调查执法过程普遍时间较长,将给被查扣方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鉴于此,该案引入“先行禁令”,为涉事双方提供了一种“平等保护”机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投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知识产权具体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存在侵权事实,如不及时制止将使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经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可以先行发布禁令,责令涉嫌侵权人立即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并依法处理。发布禁令前,可以要求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适当担保。经调查,侵权行为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解除禁令。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有错误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停止有关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该案部分情况适用‘先行禁令’规则,由权利人先行提供一定的担保后,海关实行依申请保护,随即对涉嫌侵权的相关货物进行扣押。如果将来查证未构成侵权,担保金将用以对跨境电商体验店等经营者进行适当赔偿。”海口海关副关长赵俊伦介绍。

在“先行禁令”支持下,执法人员在处理该案时,第一时间排除了侵权损害进一步扩大的风险,最终通过引导权利人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以民事法律手段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商标权利人、跨境电商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侵权执法新模式提供了生动范例。

文章来源: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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