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采用简易计税法计税,即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执行3%或5%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企业采用销售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需要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另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销售退回而退还销售额给购买方,按照规定需要将所退的款项扣减当期销售额的,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委托税务机关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规定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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