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技术成果如果还没有申请成为专利,那么就不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归企业所有,因此,在他人盗用企业这一发明成果的时候,企业也无法进行维权,甚至这一研究成果很可能被他人盗用,申请成为发明专利,企业都没有任何办法,那么为什么不及时申请发明专利呢?
为了防止别人使用或者盗用,就要先申请专利权的保护。企业申请发明专利权后,就不会存在专利侵权的情况了,专利申请后,法律就会保护企业的专利,企业自然就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专利了。
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就是说,你只要向国家局提申请了,得到申请号了,那么别人就无法用同样的东西来获得专利授权了。那些”组织“起来的”专家“即使拿着你提交的文本再次申请,也得不到授权。
另外,实质审查员可以说是国内检索水平*高的一群人了,天天盯着自己负责的一亩三分地的小领域,死命检索,相似的用创造性法条搞,相同的用新颖性法条搞,抄袭的专利基本上过不去实质审查这一关。
企业申请发明专利不及时,被他人抢注了,那么这一专利就归别人所有了,企业的专利权自然也就成了别人的专利权,因为专利权的申请遵循优先原则,先到先得,后来的就只能够放弃专利了,否则再使用会被定义成侵权。
很多时候,企业由于忘记申请专利导致企业的专利权被他人抢注,然后企业反到成立侵权者,企业不但不能再使用这一专利,还得赔钱,不然企业先申请专利权,到时候,也不会有人侵犯企业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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