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中的一部分,申请专利权能够提升企业的形象,企业拥有的专利权越多,对企业越有好处,甚至有些地区还会给有专利的企业一定的扶持,而企业的商标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由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等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组合来表现的,这些因素本身比较适合通过视觉直观感知,而很难用文字准确地予以描述,因此,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专利法不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者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只有在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才会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要求申请者提交简要说明,用以补充说明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显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包括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请求保护色彩、省略视图等情况。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确认专利的保护范围,应是以审查图片为主,审查外观设计的名称及简要说明为辅。我国规定,外观设计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请求给予的产品。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外观设计产品的主要创作部位、请求保护的色彩、省略视图等情况,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用途。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使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能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不得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作为外观设计申请专利。
企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作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让公司更有创造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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