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有哪些税务风险不可以忽视?

联贝财务02021-06-06 23:30:010

三证合一”有哪些税务风险不可以忽视

日常管理

“三证合一”后,不用申请办理税收登记,税收登记信息与工商局、质量检验等单位的申请注册登记信息核对剖析也将不会有,但并不代表着税务机关舍弃或释放压力平时管控,税务机关将健全有关政策法规现行政策,提升事后管理方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局企注字〔2015〕147号)要求,公司登记行政机关新设登记、变动登记(办理备案)后,将其基础登记信息、变动登记(办理备案)信息及时共享到省部级信息共享互换服务平台。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信息后,将该税收主管部门全名及时共享到互换服务平台。那样,税收与工商局共享“一照一码”申请注册登记信息。

税务机关对接受的新登记申请注册户应进行缴税真实身份鉴别,确定承担缴税责任的,立即列入税务管理。

发票信息

“三证合一”后,一些税收信息如税收、票种登记等必须税务机关补录,才可以税务申报和买发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触碰数*多的可能是领取税票,发票信息将替代税收登记,变成全部税务管理的基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85号)要求,*次领取普票总数应操纵在一个月使用量或省税务机关明确的*次领料总数范畴内。对纳税信用好、税款风险性低的纳税人可适度放开,但数*多不可超出省税务机关明确的*大领料总数,省税务机关待定*大领料总数的,数*多不可超出三个月需求量。对新开的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依照纳税人生产制造企业规模、运营模式、制造行业特性、开票独特性等要素设定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基础月供给量,领取超出基础月供给量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对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包含个体户)*次申请办理发票增量时,能够规定其法人代表或是财务主管在场。对增加纳税人已领料税票却未立即申请等状况,采用终止供货税票、现场审查等应对措施。对纳入公司出现异常名册的纳税人采用断供税票对策。另外,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专票系统软件开展升級,并且实行发票,能够根据互联网实时监控系统和把握纳税人的开票信息。

“信用黑名单”管理方法

“三证合一”后,税务机关理应归类解决纳税人税务注销申请,依据公司企业规模、税金征缴方法、纳税信用级别指标值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低的现场受理税务注销办理手续;针对存有疑问状况的,公司还可以出示税收中介机构组织出示的公证汇报。税务机关在审查、查验全过程中发觉因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增值税票的,或是必须开展纳税调整等情况的,申请办理期限当然中断。在清税后工资,经检举等案件线索发觉少报、少缴税金的,税务机关将有关信息传到登记行政机关,列入“信用黑名单”管理方法,将危害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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