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商标电子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联贝财务01970-01-01 08:00:000

一、 注册虹口商标网上服务该系统用户有哪些提醒事项?

1.注册用户采取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准确性、完整性统筹。

2.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注册用户应尽快通过虹口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进行用户信息变更。虹口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或商标法出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即日起办理商标变更申请。

3.用户注册机会后,三年内未使用,用户账号将被自动注销。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商标业务范围的,应重新办理用户注册。

二、如何办理商标一个电子申请?

办理商标业务受害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列出简称用户)首先访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背诵并给予《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的内容(以下简称用户协议)。然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照注册主体类型以不同方式获取商标数字证书(详见用户注册申请流程操作参考书)。注册成功后,用户通过商标数字证书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以符合规定的电子份文件形式审核商标申请文件。提交成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审查过程中所产生的商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交至用户账户。用户及时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即可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三、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现在投入使用了哪些商标申请业务?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原址开通24项商标申请业务,还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2.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3.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业务;

4.撤回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业务;

5.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业务;

6.撤回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业务;

7.删节商品服务项目业务;

8.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业务;

9.商标转让/移转业务;

10.撤回商标转让/移转业务;

11.商标续展业务;

12.撤回商标续展业务;

13.商标注销业务;

14.撤回商标注销业务;

商标电子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15.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业务;

16.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业务;

17.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备案业务;

18.商标使用许可原定终止备案业务;

19.开具权利结论申请业务;

20.马德里全球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业务;

21.商标更正业务;

22.发还商标注册证业务;

23.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业务;

2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业务。

重新开通其他业务将在中国商标网另行告知。

四、提交电子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1.当事人可以办法办理商标电子申请商讨,也可以交由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代理机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缔结用户协议。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携手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有商标事宜的,由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记述的组成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

2. 提交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或者材料的,不能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符合、操作标准化和传输方式。

3.当事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但是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区别的纸件材料、实物确凿等。

五、对于电子申请用户如何提交回文?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提交增列文件、说明或修正文件、书面协议、证明文件、使用证据材料的,用户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按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回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

六、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有哪些优势?

实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是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迈出了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的重要一步。一直以来,商标文件主要以邮寄和日前为基础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倡导中,邮寄送达出现的延时、丢失等情况对商标文件送达率和商标审查施工进度产生一定严重影响。而电子送达具有有效率、高效、灵活等特点,弥补了传统送达方式的缺点,急遽降低商标文件送达率,减小商标文件往来时间,满足了当事人缩短商标业务审查周期的需求。

七、什么情况下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用户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证实同意商标电子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相关期限内,并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八、商标文件电子送达与纸本方式送达的关系?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后,该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电子送达,不再换用纸质方式送达。

通过纸质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文件仍采取纸质方式送达。

九、如何具体电子送达时间表和驳回复审期限?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以商标电子文件收到(发送至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

申请驳回复审期限生效日为:《商标(以外)驳回通知书》电子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之日起15日(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期限)+15日(申请驳回复审期限)。

十、用户如何所知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同时将通过笔记本电脑程式微信和简讯(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点击用户。用户应确保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发生变更的,用户应自行及时修改用户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用户填写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时进行数据流。

非繁忙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暂不发文。

十一、商标电子文件下载是否有限制?

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和“发文书状批量下载”功能中,每个发文文书每天可下载5次。如提示“下载受挫”,请回去10秒或在非网上申请高峰时段再度尝试下载;如已将近下载次数限制,可接听010-63218500转接网上申请技术咨询,说明原因,请求移除下载次数。

十二、如果硬证书损坏,如何直扑系统查看电子发文?

已持有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的代理机构及律师杰尼斯事务所,为了不影响登录系统查看或下载电子发文,可使用软证书登录系统。请按照以下操作获取软证书:

1.在未装上硬证书动力的电脑上进行操作;

2.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右尾部找到“数字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3.在“软证书补发”中进行信息填写;

4.电子联系人、申请名称、邮箱应与硬证书信息一致;

5.“软证书补发”提交后,证书下载链接将发至邮箱;

6.下载安装软证书成功后,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登录;

7.软证书默认PIN为12345678,修改PIN码后使用。

注意:机器电脑需要安装使用一个软证书且目前仅能使用32位IE浏览器。

十三、用户注册填写的电子邮箱收只够邮件提示,如何处理?

如无法收到用户验证或发文提示邮件,可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我的账户-用户变更”中变更用户邮箱,建议使用网易、腾讯和新浪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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