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字作品登记的意义
1.证明文字作品的权属归谁。
2.作为侵权诉讼的法律依据。
二、文字作品的范围
小说(长、中、短篇)、诗歌、散文、论文、剧本、电影、电视创作、歌曲等表达方式,无论作者采用的是手写、打字、印刷、磁盘、光盘等书写记录方式,都是文字作品。
三、申请主体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四、办理时间
30个工作日内拿到证书。
五、保护期限
版权作品的保护期为50年。
六、所需文件
1.作品;
2.申请书;
3.委托书;
4.其他文件。
来源:重庆德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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