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材料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在*经济活动中,往往有一些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具备任职资格,出于各种目的,不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职权阻挠变更决议,或者拒绝在变更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对此,《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信息》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召开的,过半数董事可以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多或者持有股份表决权*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依法作出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未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拟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根据变更决议签署。
2.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由企业投资者作出变更决定。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的,可以根据变更决定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3.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应当由股东签署(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署;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应当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应当由公司董事签署。有限公司应当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应当由公司董事签署。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向投资者或其授权部门提交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交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公司股东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者其他相关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涉及董事变更的,应按《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同一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特别提醒:
1.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应当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
2.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更改姓名时要将公安部门所出具的证明提交上去,无需提交第4、6两项材料。
3.《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表格可以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载或者到登记机关领取。
4.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做出变更登记的要求是在自变更决议或者是决定作出之日起的30日之内申请。
5.使用A4型纸去提交的申请书和其它申请材料。
6.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没有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它组织由法定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对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文件等。如果您对此感兴趣,可以到我们联贝网站的官网进行咨询。为您讲解更多变更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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