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问联贝小编,临港新区商标转让的法律知识有哪些?时间的长短?下面就让小编为*回答关于临港新区商标转让的问题吧。
一、临港新区商标转让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1.商标转让之《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拟受让的商标虽然已经被许可给第三人使用,但未在商标局办理使用许可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的受让人,即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不受在先的商标许可合同的约束。
2.商标转让之《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商标转让之《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是毫无疑问的,否则,就会出现两个主体甚至多个主体同时拥有一个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情况,当然,商标局如发现这种情况的存在,也会要求转让人补正,将其他商标一并转让。
二、商标转让时间的长短?
商标转让需要的时间在六个月左右。
以上就是联贝小编对商标转让的法律知识和时间的长短的解答,如果您想知道更多关于商标转让的知识,每天记得关注本站,小编会经常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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