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做账有什么不同 和普通企业的区别

联贝财务02021-11-01 10:08:580

高新企业认定以后拥有多种优惠内容,但是在做账方面和普通的企业区别不是很大的,*大区别就是高新企业需要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财务处理等,具体高新企业做账和普通企业有哪些区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高新技术企业做账特别要求如下:

高新技术申请要求近三年的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你要统计下三年以业的收入和费用,看是哪一个等级的。

收入小于五千万,费用6%

大于五千万小于二亿,费用4%

大于二亿,费用3%

而且,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要占全部研发费用的60%以上,也就是中国政府鼓励在境内研发。

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首先,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时,近三年研发费用需要达到所规定的标准。企业在会计科目设置时,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设计会计科目体系。

会计人员在对属于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因为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

开发阶段的会计处理为:

支出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后

借:无形资产—XX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这一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为:费用发生时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期末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新准则中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

高企的研发费,是以当年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不论是否资本化费用化。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其次,各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方法

(一)如果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7〕34号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如果企业是非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对于适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也就是说,如果高新技术企业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它的研发费就只能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本文讲解的非常详细,不知道*在看完本篇内容是否已经解开心中疑惑呢?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联贝财务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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