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规定中,合伙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合伙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分享收入、风险和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如何终止合伙设立公司呢?联贝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终止合伙设立公司?
如果合伙设立的公司有解散的理由,如合伙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所有合伙人决定解散等。,合伙公司将在解散后终止。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后,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原因;
(3)所有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由清算人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可以在合伙企业解散原因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几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由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并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有哪些职权?
根据《合伙企业法》,清算人可以在清算期间清理合伙企业的财产,缴纳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和债务,代表合伙企业参与诉讼或仲裁活动。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项: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合伙企业未结算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和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
上述就是对合伙企业想要解散怎么办理的介绍,解散的法定原因包括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原因。所有合伙人决定解散等,合伙企业解散需要清算。清算结束后,可以申请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如需更多帮助,欢迎前往联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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