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具有公司股权,公司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办理股权登记。如果股东可以转让股权,转让股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如何转让股权呢?联贝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有所帮助。
一、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签订转让合同后,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完成股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变更记录】根据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记录。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再需要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股权转让吗?
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股权已经实际转让。
事实上,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转让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淆,更不能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意味着股权已经转让。
一般而言,如果没有特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由于股权转让合同往往只涉及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转让合同。
股权转让涉及股权何时实际转让,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决定了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以按照合同履行,将股权交付给受让方,或者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拒绝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支付。
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股权已经转让,只意味着转让方有责任配合股权转让,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等。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也就是说,当事人要想实际取得股权,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将股权变更为自己的名义,才能真正取得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三、股权转让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否有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必须在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行驶。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上述分析,股东转让股权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并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后,完成股权转让。如需更多帮助,读者可到联贝咨询。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