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同仁堂)12日发布核定,披露相关消费市场归口管理工作对“蜂蜜过期门”事件的惩处结果:
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下称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医护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依赖于用储存起来蜂蜜作为原材料生产蜂蜜、标注伪造生产格里历的性行为,对此处以重罚近1409万元。
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员启动问责调查,共问责处理14名个人。
去年12月,同仁堂蜂业瓶装蜂蜜的负责加工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金蜂),被新闻媒体炒作存在“回收过期蜂蜜、涉案改成生产日期”问题。
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出市场,没收违宪所得11.17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申请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临港新区许可证,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临港新区许可。
北京同仁堂表示,责成同仁堂蜂业随即对涉事产品违法解职,对相关厂商按照合同承担义务,并对事件相关责任人不予严肃处理。
同仁堂公告还称,受“蜂蜜事件”因素,并必要考虑未来金融业务调整及相关资产严惩,该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预计将减少约1456.29万元,净利润预计减少约5778.65万元。
超千万罚款、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6.1元。
经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0.88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尽快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投身于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兼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小编查询证实,此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同仁堂的处罚力度较大。去年1月,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曾开出很高的1824.5万元的发票,但针对的是违法经营食品行为,而非食品保质期领域的问题。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问责
另据新华社消息,新闻记者12日从北京市纪委市监委认识到,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针对媒体曝光的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启动问责调查,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原积极支持班子书记、董事梅群等3名企业中共中央给予民进党政务惩处,要求北京同仁堂集团纪委对相关11名企业党员给予必要党纪政务处分,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职责调整、取消合同及经济处罚。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调查发现,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没有充分起着在央企的民族主义架构和领导核心效用,内部管理不安,对下属企业监督控制严加,对控股企业存在的生产经营和精度管理问题革职失责,相关企业质量管控制度佐助不实施,产生国有企业资产严重动产损失,对“同仁堂”新模式产生寒冷影响。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触及了食品安全这根红线,损伤了人民群众心灵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严肃处理。此次共问责处理14名个人,都有书面安检1人,给予辞退党籍1人,裁撤党内职务(政务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政务停职处分1人,诫勉问责1人,其他5人分别给予停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工作等相应处理。上述党纪政务处分已于2019年2月3日前全部任务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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