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未按时实缴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联贝财务02021-12-22 16:03:400

股东应当如实履行出资责任,我国《公司法》将股东出资从实收转为认购,认购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未按时实收的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以下是联贝小编为读者解答的问题。我希望以下知识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股东未按时实缴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股东未按时缴纳出资的,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未缴纳出资的责任由股东承担,对公司债务和其他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民事责任。

1.损失赔偿责任。公司有权向法定代表人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得的收入属于公司。《中国公司法》*百四十八条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义务,规定非法忠诚义务的收入属于公司。

(二)行政责任。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表人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3.逃避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4.解散.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因此,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有非法经营逃避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法院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处以罚款,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当然,除非法定代表人不知道,没有过错。

(三)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公司应当对公司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然而,考虑到公司的犯罪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据公司主管的意愿实施的,公司不仅会惩罚公司,而且会在很多情况下追究主管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我们称之为双重惩罚制度。在双重惩罚制度下,直接负责的主管通常被理解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常见犯罪包括: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妨碍清算、逃税、逃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拒绝支付劳动报酬、侵犯知识产权等。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公司股东未按时缴纳出资的,法人不承担责任。未缴纳出资的责任由股东承担,并对公司债务和其他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如果您需要帮助,欢迎读者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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