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人取得商标权后,应当使用该商标。商标权人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商标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撤销商标可以转让吗?联贝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连续三年撤销商标能否转让。
商标所有人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商标权被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后,不再享有商标权。原商标所有人不得转让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注册商标转让的,商标注册人应当一并转让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同一商标或者同一商标。
商标局不得批准容易造成混淆或其他不利影响的转让,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续展的,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不得批准与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注册申请。
二、撤销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方便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当查询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并填写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
3.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停情况。
4.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少3年。
5.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通过以上分析,根据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权被撤销后,不再享有商标权,原商标所有人不得转让被撤销的商标。读者需要帮助的,可以咨询联贝。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