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你还在为高仿产品而感到“真香”吗?前不久,江苏的一小伙送女朋友口红牵扯出亿元大案,还有之前网店售卖高仿鞋被依法罚处千万元。这些都是高仿产品,并且都是因为质量问题被消费者依法举报。
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难道真的没有察觉到这些都是仿品吗?以低于品牌价格近一半甚至一半以上的价格售卖,这本身就存在问题,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总是抱着侥幸和贪图便宜的心理去购买,想着如果是正品呢?如果质量还好呢?但结果却是这么无情的“打脸”。
那为什高仿产品在频繁的出现,消费者又在继续购买呢?
一方面是产品专利与知识产权意识的薄弱,知识产权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大家注意了这里划重点,知识产权享有专有权或独占权。其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两类: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又称产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而高仿产产品便是主要违反了知识产权中的产业产权中的商标权。但是对于这些法律知识,现实中大家对其的观念却很薄弱,甚至毫无观念。
另一方面是大众对品牌的热衷追求,但是又想以更低的价格买入的失衡消费心理。
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需要理性的消费观念,切勿盲目攀比,理性对待名牌产品。更需要我们增强产权意识,在避免上当受骗的同时,对高仿产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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