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登记是指著作权权利人自愿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以此作为对作品享有著作权证明的制度。那么海内外作品登记的材料要哪些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大厅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
5.作品说明书。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主要是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以上就是联贝为*讲解的内容,如果您遇到了难点问题或者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相关资讯可以与我司取得联系,不论您是要进行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等业务都可以咨询联贝,我司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为您提供贴心的服务,让您放心且安心。我们能给创业者完善的服务和疑难解答,在您的经营道路上,我们一路同行。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