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遇到过减资撤资吗?减资撤资涉及的2个税务政策,2个案例!

联贝财务02022-01-05 02:50:010

减资是指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提高人民币。公司减资,如果操作违规,很似乎被贴上“抽逃出资”的链接。你遇上过减资资金周转吗?

你遇到过减资撤资吗?减资撤资牵涉到的2个税务政策,2个案例!

原因一:自然人股东减资

王总和李总是甲公司股东,注册融资和实收资本均是100万元,各占比50%,公布现在公司未分摊收益1000万元,现在王总要减资50万元,如何账务处理?减资到底涉及个税?

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王总 50万元

贷:金融机构外币 50万元

提防:

由于王总的减资获利并无法大约王总初始投资生产成本,因此王总减资不涉及个税。

参看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结束投资经营交还捐款征收个人所得税疑虑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1号公告)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客运、经营合作关系等犯罪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资本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拿到股权转让收益、赔偿损失惨重金、款项、赔偿金及以其他田亩收回的款项等,均仅指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房产转让所得”项目使用的规定测量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共有数-原实际出资额(耗费额)及相关税费。”

因此,个人由于撤资、减资等原因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股东权益,超过投资成本的以外不能全部断定为“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形二:法人股东减资

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400万元、600万元注册组建了实收资本1000万元的丙公司,由于各种原因,甲公司从丙公司依程序撤资,取得支付500万元,撤资时丙公司的未分配利润80万元、盈余公积公积2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如何账务处理?甲公司减资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甲公司 400万元

资本公积 100万元

贷:存款 500万元

提醒:

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的资产细分3部分:

1、约等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400万元,没有企业所得税;

2、相当于被投资企业总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数量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普通股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400-100*40%)万元*25%=15万元

参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引发的经营倒闭,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不足;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尽量减少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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