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优惠填报指南

联贝财务02022-01-09 18:51:510

今年以来,国家推行了一系列开支降费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停建复产,服务经济价值观转型大势。现在正值9月征期,纳税人给予这些折扣必要如何进行填上呢?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享受支出税优惠如何填报。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缓缴所得税

【优惠细节】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余下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付款申报后,可以作罢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推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另行缴纳;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管理工具填写】

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无需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缓缴纳政策。个体工商户实行简陋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细则的发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疫情防范着重确保企业缩减发电量新购仪器重复使用派息扣减

所得税优惠填报指南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粮食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买的相关设备,必须一次性算作当期开销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报表填写】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范围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在优惠政策管理等重视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皿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特殊任务缺陷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执行。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将相关原因填满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一次性扣除"行次。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受到感染的中风疫情防控有关**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施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

适用条件的疫情防控捐献支出可学费扣除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专业性社会该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管理工作等党政机关,捐赠用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保证金和日常用品,允许在数值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允许向担负疫情防疫任务的病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报表填写】

实行"办法分析、申报享受、相关资料保留应于"的模式,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行次。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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