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规为在职怀孕女员工创造“干燥海港”

联贝财务02022-02-07 02:16:190

女员工在分娩过后公司应获取什么补贴?小编为你亲手汇编了下述几条,公司如果不补发你,想到联贝小编,小编替你用国家条例和他去假说理论!

【201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只能环境原劳动的,谏言企事业不必根据医疗私人机构的结论,未获

减低劳动量或者事前其他尽可能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

7个月以上

的女职工,用人单位

不得缩减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工友劳动

国家法规为在职怀孕女员工创造“温暖港湾”

,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歇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后检查,所需时间列出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分娩享用98天*低工资,其中产前可以放假15天;早产的,提升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孩,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怀孕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

育津

,对早已参与生育寿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不等工资的准则由生育保险基金偿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母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孕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

啊咧?您还没看够吗?联贝推特还有足够动人书籍等你发掘,不仅有每日*手政府资料库吸引关于企业注册、商标办理、代理记账、版权社保等一系列企业法律知识,只有你想到的,毫无我们办没有人的!如果您有任何公司需求或者创业疑点追捧咨询我们的版主电话:400-165-9298

0
喜欢就请鼓励一下哦~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0/12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相关提问
财税服务
财税百科

首页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添加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