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2018年领取给雇主的2017年的年终奖,申报残保金时到底算入“上年谏言一个单位课程班干部工资金额”?
答:2018年发放的年终奖应计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企业2019年发放给员工的2018年的年终奖,申报残保金时是否计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答:2019年发放的年终奖应计入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的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中。
3.在本单位退休返聘工作人员、招募在其他单位退休人员、任职人员、雇佣的外国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合约人员、在校住院医师、非全日制工作的保洁人员,是否统称“在职职工”?
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儿童联合会关于征求意见<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汇报》(京财税〔2019〕1333号)元数据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编制人员或主管机关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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