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人力资源许可证年审是每年必须的,很多人就会问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审流程是什么呢?文章就为*介绍一下。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年审内容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审的内容包括是否仍然符合设立的行政许可条件,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开展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和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及查处的情况,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和社会公众意见等。
五、年审的工作流程
机构须在申报时间内,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年审,并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书面材料报送所在地区人力社保局。
区人力社保局结合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连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书面材料一并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面审查,对通过年审的,应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上加盖年审专用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年审期间,机构可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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