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缩小总产值减缓增值税政策规范范围的告示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为全力支持钢铁工业企业放缓改造和电源修正,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票价的制造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应用领域。
二、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宏观调控行业定义与字符串(GB/4754-2017)》判断。决定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
三、本公告发表前,制造业企业未乐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可自本公告发布后在月(季)度月费申报时享受优惠或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
声言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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