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受理
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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