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办费没有给予发票的税务处理
问:我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打算设立新企业,由于尚不取得新企业名称和税号,无法结论文件崛起为新企业的发票,于是取得抬头为联交所的发票。现新企业更名,这些发票回到新企业,能否作为新企业的开办费派息扣减?
答:太大新企业在建校过后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其遭遇的筹建费用由出资方或筹办组上缴,税前扣除信用卡抬头为出资方或筹备组相符经营常规,因此在验证筹建年收入普通人且与筹备的新企业相关的原因下,可凭抬头为出资方或筹备组的扣除凭证在新企业税前扣除。
二、向境外缴付费用税前扣除凭证情况
问:某公司向境外企业支付费用,合同契约境外企业不财政负担西部税收和课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偏远教育费附加)以及预提企业所得税,境外企业按照送出的实际收入即所含税的数额开具发票,脱口而出企业承担的具体税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如果境外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兼具发票特殊性的收款凭证(一览表泛指性质发票)列明的金额分为境内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和附加税以及预提企业所得税(以下统称代扣代缴税费),提到境外企业取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境内企业支出包含代扣代缴税费,境内企业承担的境外企业税费疑为境内企业应向境外企业支付的欠款,因此有权境内企业将这大多支出从税前扣除;如果境外企业开具形式发票载明的金额不包含境内企业代扣代缴税费,说明境外企业取得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境内企业的此笔支出应为不含税支出,境内企业负担的税费从性质和论者统计分析不统称其应承担的支出,与取得收入不必要相关,因此这部分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三、发票被盗情况下的税前扣除凭证问题
问: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不是用票数企业的发票记账联签名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丢失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发票联、抵扣联均丢失的,可以凭销售方共享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四、公债借贷税前扣除凭证问题
问:某控股在官方市场需求上映公司债,终止按发债时的约定支付利息,截止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支付流程是公司根据股票公司的接到,将相应的利息款项管理体制至上交所账户,再由上交所根据债券持有人文件,将相应的利息划转至债券持有人账户。在此过程中,发债公司却说债券持有人的相关信息,支付利息时也无法取得发票,只收到中国证券交割登记合资公司的债券兑付选管会,可否以债券兑付确认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在证券市场发行债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原称中国结算)向投资支付利息是法定要求,考虑到中国结算售予投资者的利息支出都有记录下来,税务主管机关可以通过 中国结算获取收息企业信息,收息方控制系统的实际情况,允许债券发行企业凭中国结算开具的收息凭证、向投资者兑付利息证明等 证明资料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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