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是十分关键的一项评分指标。如果在知识产权这一块准备不充分,就很有可能导致*终认定失败。
现代社会法律制度的核心就是权利体系。各种法律权利都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性,认识和把握知识产权的特性,有助于我们科学构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合理预防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风险。简言之,知识产权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特性。
其一为专有性
基于权利人的智力独创,赋予权利人对权利支配的专有性是知识产权的主要价值。权利人可以独享权利,并能够制止和许可他人对该权利的使用。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构成了知识产权的价值所在,也成为知识产权权利争议和纠纷的主要领域。
其二为无形性
智力是一种思维的过程,智力成果是思维在经过一定的过程之后形成的结果。严格来讲,知识产权只能从有形的角度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如通过技术说明、作品内容或者商标形象等。但是,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并非是这些有形的物,而是蕴含在其中的无形的智力。以有形保护无形,是知识产权的核心所在。
其三为时效性
传统权利的保护旨在稳定。一个稳定的权利归属秩序是一个稳定的社会制度的标志。但是,知识产权需要考虑时效问题。传统技术往往是创新的障碍。保护已经发生的和鼓励可能发生的之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更倾向于后者。像它的主人一样,知识产权也是有生命的,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但只有如此,才能让巨人的肩膀上产生更多的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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